這個干濕類型判別,其實很多時候都是大概估一下,因為道路不一定貼原地面走,更適合由設計來確定,公路行業勘察規范不要求做這個判別;
此外不同規范里對干濕類型判別也不是很一致;
1、已廢止的《市政工程勘察規范》(CJJ56-94)條文說明及現行福建省標采用下列標準:
土質路基的干濕類型,根據不利季節路槽底面最低點以下0~80cm深度內土的平均液性指數按下列規定確定:
平均液性指數大于1.00,為過濕類型;
平均液性指數0.75~1.00,為潮濕類型;
平均液性指數0.50~0.75,為中濕類型;
平均液性指數小于0.50,為干燥類型。
2、廢止城市道路設計規范 CJJ 37-90里采用wc臨界值為1,0.75,0.5,相當于L臨界值為0,0.25,0.5
3、公路瀝青路面設計規范 JTG D50-2006(與《城市道路路基設計規范》CJJ 194-2013 規定一致)里對于黏性土wc臨界值為1.1,0.95,0.8,則IL臨界值為-0.1,0.05,0.2
有沒有做路面設計的,能告訴我究竟是怎么回事嗎? |